摘要
甬经信节能〔2013〕293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杭州湾新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竣工验收管理,促进企业落实项目建设运行的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宁波节能》
2013年第6期5-5,7,共2页
Ningbo Energy Sa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