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发改能源[2018]397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委(局)∶《浙江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已经省发展改革委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联系人:洪善祥;电话:'0571-87052765。2018年7月28日浙江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节能失信行为的认定与惩戒,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宁波节能》
2018年第5期5-7,共3页
Ningbo Energy Sa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