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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商品房和停车位租售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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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严禁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业主和租赁人对车位享有优先租售权新闻回顾2017年12月18日,宁波市住建委、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及其机动车停车位(库)租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跟市民息息相关的商品房预售、销售、停车位(库)租售等方面有了新的规定。《通知》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处 《宁波通讯》 2017年第24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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