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甬政发[2007]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124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22期6-8,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