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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宁波市财政转移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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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甬政办发[2007]2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制定的《宁波市财政转移支付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执行。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23期25-27,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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