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甬政发[20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1310元、1200元三档;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期9-9,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