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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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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甬政发[2013]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部署,深化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市政府批准,2012年7月,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甬府法[2012]32号),对我市的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经过各单位申请、确定培育对象、指导培育、单位申报等阶段,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命名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等24家单位为"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机构地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4期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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