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甬政办发[2015]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宁波市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97号)精神,经各县(市)区申报、市充分就业县(市)区评价工作组综合评价,决定授予江北区、海曙区、江东区为"2014年度宁波市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优秀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表率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各县(市)区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期32-,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