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甬政发[2015]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档;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22期21-2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