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甬经信法规[2016]8号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市节能监察中心,有关单位: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经信法规[2015]404号)相关规定,我委对《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定》(甬经信法规[2012]30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期33-36,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