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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慈溪市龙山镇龙山所村等14个村庄为第四批宁波市历史文化名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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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甬政发[2016]12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加强我市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延续和传承宁波乡村的历史文化,决定命名慈溪市龙山镇龙山所村、掌起镇洪魏村,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象山县墙头镇墙头村、石浦镇东门村,鄞州区东吴镇天童村,海曙区章水镇崔岙村,奉化区西坞街道雷山村水溻地自然村、溪口镇斑竹村驻岭自然村、溪口镇六诏村、大堰镇大堰村,江北区庄桥街道马径村。
机构地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
出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2期7-,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ingbo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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