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金融制度处于一个转型的历史时期 ,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急速发展的金融创新更凸显了我国金融监管的严重滞后 ,形成了种种缺陷 ,如金融监管的原始缺陷与嗣后缺陷 ;明知缺陷和未知缺陷 ;明显缺陷与隐蔽缺陷 ;单一缺陷和复合缺陷 ;监管过度的缺陷和监管不足的缺陷以及结构缺陷。金融监管存在的这些严重缺陷将会给国家的金融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因此必须对其不同的形成机理 。
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85-188,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