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火灾事故频繁地发生 ,其中责任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为了健全消防法律法规 ,惩罚相关火灾事故责任人 ,1 997《刑法》专门规定了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 ,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造成严重后果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 ,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过失。正确认定消防责任事故罪 ,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该罪与放火罪、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89-190,共2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