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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调整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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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稳定生猪生产发展,促进种猪规范有序调运,建立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农业农村部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响应期间,调整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要求。《通知》要求,根据当前生猪生产形势需要和动物防疫管理工作实际,对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实验室检测项目进行调整,继续严格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对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布鲁氏菌病等5种动物疫病,在种猪场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不再进行实验室检测。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19年第17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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