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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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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张大爷王奶奶夫妇今年90多岁了,两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请了专人照料。二老共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张大、张二和张三。张大两年前去世了,张二和张三均已经退休,但身体健朗,经济条件尚可。但张大爷夫妇一直都没跟子女一起居住,三个子女也没有支付赡养费,二老仅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勉强维持生计。二老生活无法自理后,遂要求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因张大已去世,二老要求由张大的儿子张小毛替父支付。张小毛不同意,二老遂将张小毛告上法庭。
作者 谢炳城
机构地区 广东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19年第17期47-47,共1页
关键词 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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