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种一粒黍,秋收万担粮。伴随着新中国农业农村前进的脚步,农村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得以完善,不仅记录下春华秋实,更见证了集体经济发展波澜壮阔的七十年。新中国成立之初,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就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56年,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印发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会计教材》《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级会计教材》,初步奠定了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起步基础。1961年,按照党中央要求,财政部出台了《农村人民公社示范会计制度》,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村财务会计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大幕,集体经济蓬勃发展。1982年,农业部制定了《农业生产队财务管理制度》,同年8月,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原农业部)等制定颁发了《农村社队会计制度》,首次以比较完整的制度形式指导农业社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1988年,财政部、农业部修订颁布了《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1991年,两部联合颁发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