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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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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的土地制度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通过实施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确立了均分化的农民私有制。经由改革,土地的地主所有,转变为农民所有。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土地改革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1951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为标志,全国各地开始普遍发展互助组和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6年第12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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