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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受益是农村土地改革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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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让农民受益,促进农村与农业现代化,是农村土地改革的初心。农村土地改革的对象是农村土地,而农村土地的主人是亿万农民。无论是作为农用地的耕地、林地、草地,还是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维护他们的权利、保护他们的权益、实现他们的财产权,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的意愿、拥护与获得感是衡量制度设计、法律调整得失成败的定盘星。
作者 王立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9年第1期47-47,共1页
关键词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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