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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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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关键发展期。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形势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势在必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提高对乡村农民经营观念和技能的培养,要扩大现在的农业经营规模,要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保障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引导作用。
作者 李硕卿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7年第S1期13-14,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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