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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实行行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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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总行的具体部署,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从1984年开始,围绕增强县支行的活力,进行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给县支行综合配套放权,扩大了经营自主权、经营成果支配权和人事管理权。与扩权相适应,对县支行领导体制进行了改革,1985年起实行党、政分开,1986年起试行行长负责制。
出处 《农村金融研究》 1988年第1期18-21,共4页 Rural Fina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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