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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企业兼并中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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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部门、作为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应该积极参与企业兼并。1.兼并是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通过活企业把“死”企业并过来,因而搞活企业必须从总体上来把握。事实上,有的企业并不需要搞“活”,让它“死”还是好事情。
作者 刘恒保
出处 《农村金融研究》 1988年第12期59-60,共2页 Rural Fina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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