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说明书或标签是药品运输、贮藏、使用时最外在的需要物.许多医师由于工作繁忙但又必须了解药物信息,便习惯于从说明书或制药厂广告性资料中获取药物情报(1),我国的<药品管理法>第54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出处
《药学实践杂志》
CAS
2003年第3期177-179,共3页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