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的立稿背景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一年之际,在程序正义越来越彰显其重要性、在民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司法机关的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的法制环境下,我国检察机关尤其是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办案人员应当如何理解与运用该规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检察机关既担负着对侦查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之责,又担负着对移送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之任。本文主要就检察机关如何理解《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文进行分析,对现实实践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难点进行剖析,并就如何在实践中运用该规定进行简要阐述。
出处
《南方论丛》
2012年第1期78-86,共9页
Souther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