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管是物质性的还是非物质性的存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创造性印记,都具有文化参考价值和文化再生价值。在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媒体还没有出现之前,实行保护性措施实际上就是在对文化遗产进行保存。由于特别强调创意—思想发明、创新,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在对文化遗产进行保存性开发的过程中,运用人类的情感发现—思想火花、思维触角,对文化遗产加以创造性的再现,其结果可能就是在文化遗物、文化遗迹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文化经典,而新的文化经典复又成为当代和未来世代人们进行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的创意资源。
出处
《南方论丛》
2015年第3期11-1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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