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发展现代物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落实发展现代物流业相关政策的督查、指导工作,并将督查、指导情况汇总报市政府。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0期47-50,共4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