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宁政发[2014]28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生活垃圾大型中转和处置设施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市城管局2014年10月)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2期28-29,共2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