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宁政办发[2014]1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由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市禁放办拟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2期37-41,共5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