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已经2015年11月13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市长:缪瑞林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实行谁开发利用谁保护。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2期4-8,共5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