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政发[2016]1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0年12月6日出台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宁政发[2010]243号)同时废止。2016年8月11日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市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9期16-32,共17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