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政发[2016]2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6]117号),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2期35-45,共11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