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政办发[2018]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经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南京市第一、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和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期8-37,共30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