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历史法学派兴起形成民法学,而民法之法典化理应归功于概念法学。~①概念法学有两个主要来源:一个是注释法学派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另一个是德国潘德克顿法学派(Pandektenrecht),~②细观概念法学具有五大特征:其一,在法源问题上,独尊国家制定的成文法,特别是法典,即以国家的制定法为唯一法源,排斥习惯法和判例。其二,强调法律体系具有逻辑自足性,即认为无论社会生活中发生什么案件,均可依逻辑方法从现在的法律体系获得解决,不承认法律有漏洞。
出处
《南开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45-66,共22页
NanKai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