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显著上升,涉刑案件数量惊人增长。其中,以民间借贷异化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复杂。究其原因,在于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尚未得到有力确认,社会资金流离再加上民众求富心理迫切。因此,建立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机制,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条款进行完善,坚持刑民交叉案件严格界分的原则,才能利于避免异化现象的蔓延。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55-59,共5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