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温过高,又称发热。由于各种原因使下上肢体温调节中枢的调定点上移,产热增加而散热减少,导致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发热是临床上常见的症状,分为低热、中等热、高热、超高热。人体最高耐受热约为40.6~41.4℃,高达43℃,则很少存活。直肠温度持续升高超过41℃,可引起永久性的肠损伤;高热持续在42℃以上2~4 h常导致休克及严重并发症。1资料与方法1.1临床资料了解患者的年龄、性别、全身状况、文化程度,对高热知识的了解程度,评估发热的原因。
出处
《内蒙古医学杂志》
2010年第S3期178-178,共1页
Inner Mongolia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