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钱不动地'的做法对不对?问:我家三口人承包集体土地1.8亩,枣树28株。正常年景毛收入1000来块钱。要是遇到旱、涝、雹、虫灾年,毛收入也就在300至600块钱之间,人均100到200块钱。现在土地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我父亲已经去世,按照村里定下的土政策,人去世后,每年除上缴正常的摊派款外,再缴200至300元的'死人占地费'。集体把收回来的这些钱补贴那些没有赶上承包地的人(包括计划生育超生下来的人)。这样做的结果是,种承包地的人几乎是白忙活一年,地里的收入几乎都给了别人,遇到灾年还要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