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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末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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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最终要回到家里的,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是夫妻,我们互为解药!我和李强是在舞厅里认识的,他是我所在城市里的一个白手起家的老板,他经营好几家餐厅,电视台里经常有他的酒家的广告。他比我大二十多岁,所以每次对于他的邀请,我总是很乐意。我来跳舞是为了减肥,而不是交际,一般对年长的男人,我是比较放心的,虽然我已经三十出头了,但是李强总是叫我"小女孩",可见我们不会让人往坏处想,清白。
作者 柳树娆
出处 《成长先锋:女人街》 2008年第1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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