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继承性问题是个“老禁区”了。这个问题在五十年代中期曾经公开讨论过,但过不多久,肯定法律有继承性的观点就被扣上“否定法律的阶级性”、“抹煞新旧法律的界限”、“为旧法招魂”等大帽子,从此,这个问题就被划为禁区,法律没有继承性的观点似乎就成了不容置疑的“定论”。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恶意地利用並扩大了这个禁区,大搞历史虚无主义和法律取消主义,大肆践踏法制,蹂躏人权。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79年第1期1-9,14,共10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