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字在《说文解字》中,只列一个讲法:“用也”。 到了清代王引之的《经传释词》,就列了八种讲法。(见“以”字条) 到了今人杨树达氏之《词诠》则开列二十二种讲法。(见《词诠》以字条)横跨名词、代词、动词、指示形容词、副词、连词、介词一身而兼七大词类。 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来观察。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1期81-90,共10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