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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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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
出处 《宁夏林业通讯》 2017年第2期65-7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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