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政办发[2012]10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证监局、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检察院《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全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机制,确保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