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政办发[2018]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定,马旭等40名同志享受2017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颁发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荣誉证书。从2018年1月起,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期限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所需经费从自治区人才工作经费中列支。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