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宛政办[2007]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九月四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9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9期27-30,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Nan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