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在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合理性问题备受争议。农民在征地中获得较低的补偿成为主流观点,尤其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基本未参与其土地征收后因用途改变而产生的巨大增值收益分配而受到学者和中央的高度关注,显著体现在党的十八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为此,需要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分析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的不合理性。
作者
穆向丽
巩前文
MU Xiangli;GONG Quanwen
出处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24-30,共7页
Journal of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e of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ial Affair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农户农地休耕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6CJY04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农村绿色发展的外溢效应测度及补偿政策研究"
北京市社科基金课题:"京津冀生态文明协同建设中区域生态补偿总值量化方法研究"(编号:16LJC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