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拾荒者等非正式主体是中国农村垃圾治理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非正式主体之间相互分工和合作,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随着资本下乡参与农村的垃圾治理,农村垃圾治理正式部门对非正式主体的收入、获得垃圾资源的机会、社会关系结构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需要明确非正式主体的习惯权利、建立连接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垃圾治理合作社、完善农村垃圾治理企业的社会责任政策,进而促进农村垃圾治理正式部门和非正式部门的伙伴关系和融合。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43-45,共3页
基金
泰州学院人才工程项目“PPP中风险、产权和治理规则研究”(项目编号:QD201606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