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正处理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其市场经济发展作用下,土地以一种相对较为特殊的商品出现。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而言,我国立法已经对其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存在许多隐形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立法与实践出现脱节的问题。基于此,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创新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101-102,共2页
基金
辽东学院科研项目“浅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创新”(项目编号:2017QN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