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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排2000万元贴息资金支持家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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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山东省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家禽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二是龙头企业及其控股超过50%(不含50%)的子公司。三是以生产、加工和销售畜禽产品为主营业务。四是加工水平高,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
作者 赵洪杰
出处 《农业知识(科学养殖)》 2014年第10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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