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运用“法和公共选择”这种新的研究方法 ,以日本的有关判例和学说为素材 ,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分析了统治行为论、立法裁量论及其理论根据 ,为探讨基于该法理的司法权界限论提供了新的视角 ,提出了在中国架构违宪立法审查制 ,将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拟制分离的初步模式设想 ,并指出了将法和公共选择的研究方法适用于有关司法审查的广泛领域乃至所有权力运作过程并进行更为全面和仔细的考察 ,对于进一步深入地认识和把握权力配置问题的重要意义。
出处
《法学论坛》
2003年第3期11-19,共9页
Legal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