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失去监督的权利 ,必然产生腐败。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999年 5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了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 ,并在遏制腐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 ,在具体操作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效力。因此 ,必须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管理从而遏制腐败蔓延。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51-52,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