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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排污造成损害应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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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读者问:某单位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常排放污染物,含有污染物的污水流入鱼塘后造成鱼大量死亡。这种未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文成律师答:我们知道,行为的违法性是构成一般民事法律责任的要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
作者 李文成
机构地区 宁夏
出处 《环境导报》 2003年第4期31-31,共1页 Environment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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