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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的真实披露与考核国有企业领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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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2001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主管财政机关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特别是集团公司和总公司(母公司)领导进行年度财务考核和评价,其考核和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奖惩及任免的参考,对已批准实行年薪制的企业,财务考核与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年薪的基本依据,而企业财务考核与评价是以财务会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为基础的,因此,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会计信息真实、充分披露与正确评价与考核国有企业领导之间存在重要关系。
作者 陈旭
出处 《广东审计》 2003年第3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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